发布时间:2019/2/19 16: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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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是免费劳动力?你怎么看?

志愿者是什么?

志愿者是干什么的?

有人说,志愿者是一个充满正能量的团体。

有人说,志愿者是社会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但是,你真的了解志愿者吗?

大家又是怎么理解“志愿者”的含义呢?

事件回放

事件1:

某市居民称自己所在的楼道无人打扫,希望当地文明办派几个志愿者去清理清理。

事件2:

某社区曾为一对空巢老人安排了一名志愿者,定期上门服务。住在外地的儿子、儿媳、孙子过来探望,看到家里不太整洁,便提议一起做卫生。但老人觉得儿孙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应该多陪自己聊聊天,并表示打个电话让志愿者来做就行了。

志愿者到达后,看到老人儿孙都在,疑惑为何家里人不自己打扫。老人却反问,“你们不就是社区分配过来为我们服务的吗?”这名志愿者心凉了半截,从此退出社区志愿者队伍。

事件3:

献血车上,护士安排志愿者为献血者绑绷带、拿血袋、热合。

事件4:

一志愿者正在学校学习,突然接到护士电话要求其前去参加志愿服务:你就是志愿者,现在需要志愿者你就得来。

现状:许多服务对象把志愿者当成免费劳动力,导致一些志愿者的热情在“尴尬服务”中消耗殆尽。

志愿者原本是基于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不为任何物质报酬而从事着社会公益事业,为改进社会而提供免费服务,无私贡献着个人的时间及精力。遗憾的是,志愿者却无时无刻不存在着被人当做“免费劳动力”的尴尬和困惑。笔者认为: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从道德角度,志愿者都不是也不应当成为服务对象降低成本的工具。

要实现志愿行动的可持续发展,仅凭热情与赞扬显然不够。从法律处角度看,要完善志愿者工作的法规建设,树立志愿者行动的规则意识,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公益、商业活动下志愿者服务的细则。对于商业化氛围浓厚的活动要明确志愿者的基本权利、提供公正的社会待遇以及对其行为成本的适当补偿等方面;从道德角度看,一个人愿意为他人提供自愿服务,表明志愿者的高尚道德。如果被帮助者不能给予提供帮助的人以基本的尊重,这种帮助也就失去了意义。不懂得尊重他人的人,永远也不可能得到他人的尊重,这个简单的道理,同样适用于志愿者服务。此外,职能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在解惑的同时对变相的“志愿活动”予以打击。

据不完全统计 ,全国累计已有超过2.68亿人次的青年在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应急救援、大型活动、海外服务等领域,为社会提供了超过61亿小时的志愿服务,经过规范注册的志愿者达2511万多人。青年志愿者行动发展到今天,已经不只是一种个人行为,而是成为一种社会整体行动。某种程度上,志愿行动的发达程度可以用来衡量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如加拿大、美国、波兰等都已先后制定了专门的志愿服务法律,我国部分省、市虽然也颁布了地方社区志愿服务条例或规章,但在全国性的法律制度中却对志愿服务无十分明确的态度,也无相应的行为规则。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志愿服务法》能横空出世,希望法律中能明确指出:“志愿者≠免费劳动力”,更希望职能部门对变相的“志愿活动”说“NO!”。

随着志愿者行动的深入开展,志愿者精神将更加深入人心,更加充溢社会,让我们充分尊重志愿者,并努力加入到志愿者的行列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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