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我国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生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在家庭、政府和社会关爱下健康成长。同时,也有一些儿童因家庭经济贫困、自身残疾、缺乏有效监护等原因,面临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一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亟需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编密织牢兜底保障网。为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确保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16年6月13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意见针对困境儿童生存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薄弱环节,主要从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两大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安排和系统性的顶层制度设计。2016年12月6日,我省以省政府的名义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29号),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健全医疗保障、完善教育保障、强化监护责任、加强残疾儿童福利服务、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2018年9月10日,省民政厅、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粤民发〔2018〕141号),对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六个部分: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困境儿童分类、分类保障任务、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保障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到2020年底,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格局。
第二部分为基本原则,提出要坚持家庭尽责、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社会参与、坚持分类保障的原则。
第三部分为困境儿童分类,确定保障范围,明确了困境儿童的定义,同时按照省定分类将困境儿童分为孤儿、自身困境、家庭困境、安全困境和临时困境儿童五类,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按照不重复统计的原则,分别对五类困境儿童作了清晰的界定。
第四部分为分类保障任务,针对困境儿童不同状况和需求,从完善和健全基本生活、医疗、教育、就业创业及强化监护责任、加强残疾儿童福利服务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
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按政策分别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范围。明确2019年、2020年我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明确了艾滋病毒感染儿童享受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落实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政策,明确了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纳入的保障范围及享受标准,明确了由公安、法院等部门转送的打拐解救儿童和父母拘留、服刑期间的未成年子女的抚育标准,明确了孤儿成年后的保障措施,强调其他类型的困境儿童由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在医疗保障方面,明确孤儿(弃婴)的医疗救助参照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政策执行,并按照规定对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儿童、特困供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给予相应的医疗保障。鼓励引导慈善力量开展针对困境儿童的慈善医疗救助项目,鼓励各镇街(园区)可多方募集资金为困境儿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加强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形成医疗保障合力。
在教育保障方面,继续实施“两免一补”政策,推进我市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项目的助学工作,鼓励和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或幼教班(部)开展学前教育。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在扶持成年后就业创业方面,为困境儿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对于市社会福利中心的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成年孤儿,实行成年孤儿安置制度。
在强化监护责任方面,对监护缺失、监护不力和不当的困境儿童,分类明确了替代监护的责任主体和相应程序,同时对缺少监护人的服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做了相应安排。
在残疾儿童福利服务方面,加强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加快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提高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和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救助补贴标准等。
在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方面,明确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强巡查,实施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救助、第一时间安置等措施。
第五部分为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分别从完善服务体系、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加强救助机构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四个方面建立。
在完善服务体系方面,明确构建市、镇街(园区)、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明确了市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村(居)民委员会三级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中承担的服务工作。
在加强部门协助联动方面,强调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协商机制,推动各部门共同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及其家庭及时得到有效帮扶。
在加强救助机构建设方面,要求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社区儿童活动场所等要完善场所的设施,增强服务能力,满足困境儿童监护照料需求。切实发挥儿童活动场所的作用,将困境儿童服务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方面,要求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广泛开展适合困境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关爱、帮扶、维权等服务。加快培育发展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大力发展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积极培育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力量。
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围绕“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督查落实”的内容,推进我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第七部分为其他事项,主要对方案实施期限进行规定。
东莞市民政局
2019年2月18日
来源:东莞时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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